❑ 交换生成绩认定
办理流程
成绩记载:交流生学习期满返校后,由本人提交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信息和成绩,按照交流学校课程的原有课程名称、学分、成绩载入学籍档案。同时,须提交交流学校提供的书面成绩原件两份,其中一份交学院存入个人档案;另一份与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的成绩中文翻译件一并交教务处备案。
课程认定:参加短期项目交流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与替代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向学院提交修读课程的大纲等相关材料,课程学分认定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可协商我校所认定课程的开课学院共同审核,并经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相关规章制度
-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2020-09-21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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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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