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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学分申请

主要流程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在第八学期(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在第十学期)末进行,学生网上选课,需根据培养计划在网上选定课外创新实践课程,毕业前可认定的学分数需等于或大于课程学分数。

      2.对于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申请奖励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学分并免收学分费。下载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登录"教务系统-竞赛活动-奖励创新学分"申请中上传申请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由教务处统一受理,具体时间请关注教务通知。

      3.申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奖励学分认定由教务处受理,其它类别创新实践学分由各学院开展认定工作。

      4.学生在毕业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进行审核确认后,计入成绩档案。申报材料和支持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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