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办事平台首页 > 学位证明

 学位证明

主要流程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申请相关学位证明:

1. 学位认证报告

本人已有学校开具的毕业证书,需要官方机构出具证明或认证,用于职称评审求职就业等,学生应严格按照学信网要求申请办理(注意2008年及以前、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办理流程存在,请留意官网需要),同时认证报告也可出具英文版本,请注意官方导引。


2.学位授予决定

因个人档案存档需要补充存档件的,本人直接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办理即可,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25室,联系电话028-66366252,本人或委托人直接现场取件。


3.学位证书遗失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毕业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证书遗失的,可申请办理另外一个证明书(证书),终身可用。


4. 普通学位证明

普通学位证明,一般可使用学位认证报告(报告有中英两个版本)具有同等效力,1997年以后入学的也可在学校的自助打印机处获得,内含中英文双语,主要用于出国出境,申请过程如下:

(1)电子证明获取:

点击了解→可信电子证明申请

(2)纸质证明获取:

线上申请: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打印。确认打印份数后,完成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则申请成功。

线下打印:打印申请成功后,通过自助打印机登陆教务账号,选择已申请成功的打印申请,打印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一个申请只能打印一次。

自主打印机分布:1.犀浦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学生自助服务大厅(犀浦校区2教);2.九里校区逸夫馆1楼正门入口大厅右侧。

注意:为防止套号等违法行为,教务处不提供证书号码查询服务,如有需要可按实际需求通过以上几种方式获得。


点击申请

相关规章制度

    暂无数据

常见问题

暂无数据

相关表格

    暂无数据
版权所有©2024 由VATUU为途提供技术支持 蜀ICP备15026398号